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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不記的幾個月以前有一個人被襲胸10秒

而兇手卻幸運的獲判無罪

而法官判定的原因是無聊的罪行法定主義

當時沒有性騷擾防"制法"

而法官認為此舉不構成性"侵害"

這件是在當時全台譁然

and

最近又發生了一起事件

前夫跑到前妻的家裡強吻前妻的女兒5秒

而法庭這次採3人合議審(而且是女法官...)

兇手竟然還可以獲判無罪?!~~~~~

而且還宣布全案禁止再上訴

這會不會太誇張了ㄚ??

性騷擾防制法是定好玩的ㄛ??....超ㄍㄢ的>"<

我們台灣的司法病了~

我們很需要蜘蛛人來伸張正義

我們也需要蝙蝠俠來打擊犯罪

我們更需要把無用的法官抓去上刀山,下油鍋,鞭數十,切成數百塊,做成肉包拿去餵狗= =



因為法官的亂判

在昨天<7/1日>有一個電梯之狼正大光明的摸女生的屁屁

還說:沒超過5秒不怕被告
GOD! DUMN! IT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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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施施(Yu-Lin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